关于寒假期间有关事宜的通知

22-1-19 下午5:27 作者:盖超 【


1. 放假提醒:寒假放假时间:2022.1.9-2022.2.19。假期期间会有值班老师,处理个别紧急问题。

2. 疫情防控:假期期间,利用疫情防控通做好每日汇报。非必要不外出,一旦目的地成为中、高风险地区,会对生活造成影响。离校和离开青岛市,需要提前一周向辅导员老师报备,征得辅导员老师同意才可以离校离青。如果从外地返校或返回青岛,同样需要提前向辅导员报备,并保管好车次信息。1.29—2.9期间,不审批入校

3. 缴费提醒:开学第一周,缴纳2022年春季学期学费。需要缴纳学费及保险费等费用的同学,请提前做好准备。校内住宿同学,需在2022年1月31日前完成上半年住宿费的缴纳。

4. 安全提醒:假期期间,请注意人身安全。不无证驾驶摩托车,以防交通事故;不非法打工,以防被遣返回国;不使用大功率电器,以防火灾;不在住所燃煤,以防一氧化碳中毒;若有心理问题,请及时与辅导员或朋友联系,我们将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私密谈话。